2010年5月麗水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154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市直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市直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54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專業)、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請登陸以下網站查詢:
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rsj.lishui.gov.cn)
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www.lishui.gov.cn)
1、2010年麗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麗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曆屆畢業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麗水市外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
3、麗水市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0年5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5、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0年畢業的應屆生),戶籍不限;
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曆考試的人員,在2010年5月14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在職教師報考還需征得當地教育局同意。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5年5月14日至1992年5
月14日期間出生),其中麗水市博物館(攝影博物館、文物保護管理所)的攝博管理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
3、部分招聘崗位(專業)所要求的“工作經曆”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5月14日;
4、根據《血站質量管理規範》(衛醫發〔2006〕167号)規定,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不得報考血站臨床醫學崗位;
貫徹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标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報名時間為2010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報名全部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市人才中心(括蒼路537号原麗水軍分區大院内)。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曆學位證書、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有工作經曆要求的需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三倍的、少數特殊的專業崗位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二倍的,按比例分别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将在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管理類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二門;專業類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二門。
筆試時間為6月12日,筆試每門實行百分制,總分為200分。
筆試後,按下列方法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管理類崗位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專業類崗位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70%,然後由市組織人事部門按招聘計劃數1:3(開考比例為1∶2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試對象。
面試實施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确定不參加面試的,将在該崗位(專業)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面試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面試内容、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後,組織人事部門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然後按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确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号)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後,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确定聘用對象。拟聘用對象在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麗水市政府門戶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将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内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曆、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點此下載麗水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xls
詳細信息請見就業網:http://job.zjtcm.net/news/57201051782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