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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浙江省‘152’黨史人才”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5-30    作者:     來源:     點擊:

各單位: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黨史和文獻研究室《關于開展“浙江省‘152’黨史人才推選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152”黨史人才計劃實施方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就遴選推薦工作的有關安排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範圍及條件

全職在編在崗人員,從事相關黨史和文獻工作,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開拓創新精神、治學嚴謹、業績突出,具體條件為:

(一)領軍人物和學科帶頭人

1)學術理論功底深厚,學術視野寬廣,掌握黨史和文獻理論前沿領域,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團隊核心作用強,在黨史黨建或相關學科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一定的影響力。

2)工作業績突出,至少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主持過國家級的科研項目,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成果獎勵或其他有影響力的社會獎項;以個人署名或者作為單位組織者出版學術專著1部以上;以第一、第二作者在國家級刊物及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或者在“三報一刊”(《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以及理論雜志《求是》)上發表文章1篇以上。

3)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4)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二)業務骨幹

1)在職在崗的單位業務骨幹,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團隊協作精神和發展潛力。

2)工作業績比較突出,并至少滿足以下兩項條件:獲得過市級以上成果獎勵或其他有影響力社會獎項的課題組主要成員;作為主要成員參與過專著或黨史基本著作的編撰工作;在省級刊物發表過學術論文2篇以上。

3)從事黨史和文獻理論研究、教學或相關工作5年以上。

4)具備大學學曆。

(三)青年骨幹

1)具有較系統的黨史和文獻業務理論知識,具有創新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有發展潛力。

2)參加過或正在參與省(廳)級以上科研項目;獲得過市級以上科研成果獎項;在市級以上期刊、學術會議發表1篇以上學術論文或業務文章。

3)具備大學學曆。

4)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二、推薦程序

1.申報人員填寫《浙江省“152”黨史人才推薦審批表》(附件1),同時提供佐證材料。佐證單獨裝訂成冊,交所在單位。

2.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推薦,對申報人選的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學術誠信、廉政自律等情況進行鑒定。

3.學校審核。

三、相關要求

(一)廣泛宣傳。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根據學院學科規劃,認真落實選拔、審核和推薦工作。

(二)客觀公正。申報人員須真實完整地填報相關材料,作出材料真實性承諾,如有數據、材料造假現象,取消申報資格,并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各學院(單位)要按照“公開、平等、競争、擇優”原則做好推薦工作,對申報人的思想政治表現、學術成果等情況作出全面、客觀、公正評價。

四、上報材料

(一)各單位關于“浙江省‘152’黨史人才”人選推薦情況綜合報告1份,内容包括推薦人選、産生程序、師德師風、學術誠信、廉潔自律等,并附《浙江省“152”黨史人才推薦信息彙總表》(附件2)紙質稿和電子稿各1份。

(二)《浙江省“152”黨史人才推薦審批表》紙質稿3份(正反打印)和電子稿。

(三)《浙江省“152”黨史人才推薦審批表》上填寫内容的佐證材料1份,單獨裝訂成冊。

請各單位在6月9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紙質版交至人事處林老師處(23-704),電子版發送至郵箱ltq@zcmu.edu.cn。


聯系人:林韬琦 聯系電話:86613616


人事處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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